2014年度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洛阳评审会讲课答辩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来源:洛阳市职称评价服务中心网 阅读:4200 次 日期:2014-12-02 14: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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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职改办,市教育系统职改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洛阳评委会讲课答辩工作,根据《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试行)》( 豫人社职称〔2014〕13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讲课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2014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幼儿园)评审采取讲课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答辩采取讲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讲课答辩分学科、城市学校、农村学校进行。

讲课的内容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即从正常教学应讲的教材中抽取一课。讲课内容分高中(全部必修课本)、初中(1-6册)、小学(所教学段所有应教教材,其中一、二、三年级为一个学段,四、五、六年级为一个学段)、幼教(带大班、中班和小班所教的两科上册共六本教材)和其他教学机构(分高中、初中和小学,按学段、专业带应讲教材)五种。备课教材由参评教师自备。备课时只允许携带课本,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教材、参考书等资料。

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所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和学科专业相关知识。

二、讲课答辩对象

本年度参加讲课答辩的对象为2014年度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市、县(市、区)职改部门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讲课答辩时间

12月6日——12月8日,上午8:00开始,下午14:00开始,具体时间以县(市、区)职改部门通知为准(可登录“洛阳职称网--市工作动态”栏目查询)。

四、讲课答辩地点

63978部队院内(王城大道陇海立交桥北第一个红绿灯向西约380米);乘车路线:市内可乘16路、27路、37路、83路、93路公交车到王城大道陇海铁路立交桥北站下车。

五、讲课答辩程序

应试人员集中后分学科随机抽签确定讲课答辩顺序,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应试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随机抽取讲课内容,在规定场所进行15分钟备课后开始讲课答辩。

六、注意事项

1、参加上午讲课答辩的考生必须于当天7:00前在63978部队门口集合,参加下午讲课答辩的考生必须于当天13:00前在63978部队门口集合,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讲课答辩资格。

2、参加讲课答辩人员须携带讲课答辩通知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供办证使用),到达考点,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性教材。

3、各县(市、区)职改办、市教育系统职改办务必于12月2日上午(周二)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领取讲课答辩通知单,同时务必将讲课答辩通知单告知、送达至每位参评人员。

附件:

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洛阳评审会讲课答辩须知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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