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拟聘岗位及数量
1、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6-9人;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思想政治学科,12人;综合实践、通用技术学科,4人。
2、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学科,8-10人;英语、地理、历史、生物、思想品德、综合实践学科,8人。
3、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6-9人;品德与社会、科技、综合实践、特殊教育学科,4人。
4、高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4人;初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4人;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4人。
5、幼儿教育:艺术、语言、健康、科学、社会领域,5人。
6、民族教育:1人。
二、兼职教研员任职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甘于奉献;认真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有较高教育政策和理论水平,富有团结协作精神;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具有较强的课程改革管理能力,在教学一线担任教学或管理工作。业务水平高,创新意识强,学科专业能力和教研能力在全市同学科领先。
3、有较高的服务意识,能深入基层学校调研指导;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参与或组织市内外教科研活动;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善于总结归纳提炼教科研成果和经验;有较强的表达能力,能承担本学科的相关专题讲座。
4、有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正式发表或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艺术作品,出版过专著或承担过市级以上课题,有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市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科研先进个人等称号,获得过省优质课(二等奖以上)、市优质课(一等奖)荣誉,以及市政府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5、教龄五年以上,具有相应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高中兼职教研员聘用范围为高中教师、学校业务领导,初中兼职教研员为初中教师、学校业务领导、县区教研员,小学兼职教研员聘用范围不限。
7、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可直接聘为市级兼职教研员,纳入市级教研员管理范围。
三、兼职教研员的职责
1、配合研训部门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评价机制和教学质量监控
方法,参与各学科教学计划的编写和教学质量监控的命题工作。
2、积极参加研训部门开展的多层次、多形式教研活动,并在活动中积极献计献策。每人每年参与市级以上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
3、在教育教学、教研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积极发表教学论文、经验文章。每人每年有1篇以上教学论文或经验文章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获奖。
4、每学年在全市教研会上执教或指导一节以上观摩课并作点评,在校本培训、校本教研中作一次以上讲座或担任中心发言人。
四、兼职教研员工作方式和方法
1、兼职教研员实行聘任制,在完成学校教学工作前提下,积极承担市教师进修学院有关教研工作。
2、执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示,协助教研员开展工作。
3、实行专、兼职教研员联络制度,兼职教研员要及时向本学科专职教研员汇报教研教改及工作完成情况。
五、兼职教研员的管理
1、兼职教研员以学校管理为主,市教师进修学院管理为辅。学校对兼职教研员的教研工作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兼职教研员承担教研工作任务要同时计算在其任职学校的工作量和课时总量中。
2、实行学科管理,以学科为单位定期召开兼职教研员会议,研究学科教研工作,承担学科任务。
3、兼职教研员实行任期制,由教师进修学院颁发聘书,每届三年,到期自动解聘。
4、建立兼职教研员业务档案。对兼职教研员进行每年一次任职考评;连续三年考评优秀者,若继续需要可转下次聘用;一次考评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兼职教研员的待遇
1、兼职教研员可优先获得由市里统一组织的学习、研训和深造机会。
2、同等条件下,优秀兼职教研员在晋级、晋职、评优树先等方面可享受市级学科带头人待遇。特别优秀的兼职教研员如符合破格晋升条件,可晋升上一级职务。
3、兼职教研员享受优先推荐为市级名师工作室成员,并在活动中享受加分待遇。
4、在教科研活动中根据实际情况获得相应经费支持。
5、教师进修学院将对兼职教研员进行教研工作实绩考评,对业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聘用程序和办法
此次聘用工作,采取电子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实施。相关工作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15日。
2、报名地点: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联系人:戴立军。联系电话:0412—2613498。电子邮箱:xy2613498@163.com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填写《鞍山市兼职教研员聘用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并亲笔签名,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可打印)。
(2)报考人员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聘条件中所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经审查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测试和考察。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统一组织。综合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听课评课、面试答辩。具体如下:
1、理论考试(40分)
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改革理论,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记入综合测试分数。
2、观课、评课(30分)
分学段、学科现场课堂观课(小学40分钟,初高中45分钟),之后写出评课报告。按实际成绩记入综合测试分数。
3、面试答辩(30分)
现场抽题,答辩时间为10分钟。按实际成绩记入综合测试分数。
说明:选聘人员的综合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教师进修学院根据测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聘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答辩成绩高者优先。
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测试总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选。考察细则另行通知。
(五)聘用
1、考选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2、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即日起聘为市教师进修学院兼职教研员。
温馨提示:
《鞍山市教师进修学院聘用兼职教研员登记表.doc》来源于鞍山市教育局,最近更新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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