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精神,我校作为首批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已连续第五年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采取“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养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为进一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多元化改革,结合我校往年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2015年我校决定实施“校长推荐制”,作为我校择优录取方式之一。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荐中学基本条件
三星级及以上的江苏省内普通高中。
二、被推荐的学生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
2.遵守社会公德,社会责任感强;
3.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职业技能发展潜能;
4.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到2B2C及以上。若特长或技能特别突出者,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适当放低学业成绩要求。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1.有不良记录,受到处分者;
2.违反法律法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
三、推荐人数
获得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推荐制”资质的中学,校长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学生,每个中学推荐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四、实施程序
1.实行年度申请审核制。中学校长须以中学名义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
2.确定具有校长推荐资质的中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或以往学生报到数及进校后表现情况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综合评审,确定2015年具有校长推荐资质的中学和当年推荐名额。当年提出申请未获通过的中学,可在下一年度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再次提出书面申请。
3.获得推荐资质的中学,须制订本校“校长推荐制”的具体实施方案、校内报名办法、遴选程序等,广泛发动宣传,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最终推荐学生名单(包括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须在校园网或校内公告栏明显位置公示一周,告知全校师生和社会,接受各方监督。
4.中学须在公示完成后及时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以下材料备案:
(1)实施方案、报名办法和遴选程序;
(2)报名名单与最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信息公示及反馈情况;
(4)中学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有说服力,避免定性描述(一生一份)。
5.我校根据中学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对中学推荐情况、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对推荐学生、推荐理由汇总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6.经公示合格的校长推荐生需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养测试,并按照相关录取规则进行预录取公示(录取规则详见招生简章),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五、注意事项
1.具有资质的中学,如当年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以不推荐。
2.推荐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的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录取。
3.具有推荐资质的中学,须遵守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由校长以实名形式向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中学及校长的推荐资质两年,所推荐学生一并取消资格。
4.获得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
六、附则
1.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享有相关条款的解释权。
2.本《方案》如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规定冲突,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
邮编:211168
联络人:宋老师、戚老师
电话:400-040-1156,025-52710208(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zjb.jseti.edu.cn/
1.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具体流程
2.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
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学生申请表
4.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基础考试免考申请单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具体流程
温馨提示:
《附件2-4.doc》来源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最近更新2015年1月14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