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我市将于2015年1月16日在市就业服务中心启动“柳州市2015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本次活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举办,以“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为主题,从1月中旬到2月下旬举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就业援助活动。
活动重点援助对象有:1.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2.残疾登记失业人员;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4.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因病致贫家庭成员、失地人员等其他援助对象。
重点开展的活动内容:
(一)开展政策宣传。结合实际,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各类招聘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手册、主题日历等形式,创新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深入基层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开展政策宣传,帮助辖区内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各类就业扶持政策及经办机构、申报程序,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及具体办理方法。
(二)深入走访登记。认真做好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准备工作。在日常就业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开展走访普查,全面摸清本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对辖区内新增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认定,掌握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援助对象的就业需求,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
(三)集中实施帮扶。
1. 我市将在就业援助月期间集中开发第一批400个公益性岗位,对我市“双失业”、“零就业家庭”、低保人员、残疾人、家庭困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士兵等就业困难群体进行岗位援助。
2. 提供免费培训。今年组织开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持我市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培训项目包括计算机操作、烹饪、电子商务及盲人按摩等,并组织参加相应职业技能证书考试。结合各县区经济特色及环境特征,组织开展残疾人种养殖培训班,我市县区残疾人可免费参加。
3. 根据《关于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自“意见”颁布之日后注册登记不满3年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均执行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进行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目前正在修订中。
此外在活动期间,紧紧围绕援助对象的就业需求,及时为援助对象上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就业帮扶。重点依托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集中为有就业需求的援助对象提供合适的岗位信息;启动“千企万人”残疾人就业帮带活动;依托就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特色培训活动,集中为有技能需求的援助对象进行培训,落实培训补贴;依托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创业助推活动,集中为有创业意愿的援助对象进行创业培训,提供创业帮扶。集中时间为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结合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组织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或定向招聘。
(四)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电话随机访问援助对象等方式,对所辖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活动走过场等。及时对专项活动中已援助的对象进行回访,听取援助对象的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援助方案,搞好援助后续服务。注重总结经验,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为援助对象提供形式多样的高效优质服务。
附件:
更多信息请查看全国各地人才招聘会网